光明大厦630车位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AA2025RD1027400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 |
| 标的名称 | 光明大厦630车位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其他 (停车位)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460.00元/月/个 | ||
| 价格说明 | 租金含物管费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16 平方米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1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番电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1-15)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2次。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缴纳合同租金,中途提前终止合同,租金不退回。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交易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或权利限制状况、交易标的的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等重大事项。 示例: 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 ||
|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ne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方须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意向方必须无犯罪记录,无欠薪记录,无正在进行的不利于后续租赁合同履行的诉讼(如有涉及诉讼案件,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供出租方审核)。 5.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必须无与出租方发生过经济纠纷或存在经济纠纷尚未解决。 6.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竞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竞租。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广州番电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联系方式 | 020-39371233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