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人民法院关于镇江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股权数100万股(编号11)(变卖)的公告(变卖)
变卖公告
扬中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9日10时至2026年3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扬中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0511/03,户名:扬中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镇江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股权数100万股(编号11)。起拍价:118.4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同时需符合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股权拍卖转让中股东资质和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二个工作日15时前(节休除外)向扬中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先委托,后报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扬中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期限:自2026年1月9日起60日。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时间与方式:公告期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了解情况。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扬中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账号:6232636100178986215)。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各开户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8285119,监督电话:0511-88286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扬路 扬中市人民法院
咨询联系人: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629877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负责诠释。
扬中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